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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职中东校区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计划编号:蓝财采计2018【99】号;政府采购编号:LSGZ-2018CGTP027)进行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职中东校区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
2、采购编号:LSGZ-2018CGTP027
3、项目内容: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4、预算控制价:448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许可批件;
(2)、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提供的不是三合一的证件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登陆蓝山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xxgk/zdlyxxgk/czzj/zfcg/)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 2018年7月25日 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蓝山县塔峰中路170号建设银行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和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仟元整,开标现场提供汇款单,2018年7月24日17:00时整(到账时间)之前必须以供应商基本账户名义汇款至下列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开户名: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账
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投蓝山职中东校区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2018CGTP027号标”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蓝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73483054 电话:0746-2211013
地址:蓝山县塔峰镇湘粤路468号 地址:蓝山县塔峰中路170号建设银行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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